安全要闻

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资源来源:省安委办  发布日期:2019-06-18  点击次数:1758 次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委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进行动员部署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同考核。要专题研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持续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

二、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效果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与新闻媒体共同研究制定宣传报道议题,统筹协调报刊、电视台、电台、政府网站等媒体,发挥新媒体优势,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闻报道,推动形成一个选题多形态制作、多形式展现、多媒体传播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目前,全国安全月组委办组织的“危化品及全民安全应急知识竞赛”和省安委办组织的“第九届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正在进行中,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发动组织公众参与。

三、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

在前期部署的“安全楚天行”各项活动基础上,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补充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查找身边的隐患”活动,结合问题整改“回头看”,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传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我们将通过各级媒体广泛宣传。

联系人:李伟、周怡,电话:027-87365060,电子邮箱:hbyjxwxc@163.com。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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